警惕 “单位采购” 陷阱
麻城一司机诈骗24万获刑
通讯员江练琴
披着事业单位司机的外衣,编造公务接待的谎言,邹某用这样的手段,骗走了他人价值 24万余元的香烟白酒。近日,经由麻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这起诈骗案迎来判决结果:被告人邹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同时处以罚金一万一千元,并被责令退还全部违法所得。
“我是通过岳父认识的邹某,他当时是单位的司机,说自己所在单位平时需要采购大量烟酒,也认识一些其他单位领导,能帮忙代采。我正好做烟酒销售,就轻信了他的话。” 回想起被骗的经过,被害人王某语气中满是懊悔。本以为是熟人牵线的生意,却不料成了诈骗的开端。
从2023年2月到12月,邹某多次以单位领导宴请宾客、对外公务接待等理由,向被害人王某、程某订购大量香烟白酒。随着欠款金额越积越多,面对王某和程某的催款,邹某却开始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为了稳住被害人,他甚至伪造了一份烟酒采购合同,还在上面盖上了假公章。
程某表示:“他后面为了怕我起疑心,给了我一个烟酒采购合同,上面还盖着单位公章,后来我才发现这个章子是 P 的,他也因为这些事被单位给辞退了。”这份伪造的合同,不仅暴露了邹某的诈骗本质,也让王某和程某的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此类案件的受害者多因轻信对方单位身份和熟人关系,放松了警惕。这起案件警示广大商家:交易时务必核实采购方身份,可通过官方电话、企业公示平台等渠道查证;坚持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若需赊账,必须签订正规合同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面对大额订单,要明确约定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细节。切不可因熟人介绍或对方单位身份而放松警惕,只有时刻保持清醒,才能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 ‘猎物’,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承办检察官李娟在接受采访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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