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及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加油站的批复(证明)文件,经相关程序审核研究通过,现将符合条件的拟新建加油站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建设地点(地段)及建站规模详见附表,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县商务局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股联系。
电话:0713—7222212
邮箱:936591840@qq.com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49号(邮编:435300)
附件:新建加油站明细表
根据省发改委及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加油站的批复(证明)文件,经相关程序审核研究通过,现将符合条件的拟新建加油站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建设地点(地段)及建站规模详见附表,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县商务局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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