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经研究确定黄冈市实验幼儿园办公楼、黄冈市实验幼儿园小班教学楼、松杨村文化礼堂、棉朵朵城市微度假中心(原叶路洲棉花采购站)等25处建筑为黄冈市市区第三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研究保护利用措施,切实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更好彰显我市城乡历史底蕴和特色风貌。

附件:黄冈市市区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共25处)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黄冈市市区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共2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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