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钓,白莲镇在白莲河水库开展为期30天联合执法行动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白莲河水库水环境,促进库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加强白莲镇库区执法工作,打击违法违规垂钓和非法捕捞行为,白莲镇召开库区生态保护联合执法行动部署会,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黄冈市白莲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白莲河水库流域综合治理有关要求,白莲镇人民政府决定,在白莲河水库开展为期30天的库区生态保护联合执法行动,部署如下:
行动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8月31日。
目标任务
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大力宣传水环境保护条例,整治违法违规垂钓行为,取缔“三无”船只、水上非法浮动等设施,打击非法捕捞等行为,落实《黄冈市白莲河流域生态补偿考核方案》文件精神,提高库区人民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参加单位
参与联合执法行动主要单位有:白莲河示范区执法中心、黄冈市公安局白莲河分局、白莲河示范区流域综合治理中心、白莲镇执法中心等相关单位。
执法范围
白莲镇库区村(大岭沟村、大水桥村、园通庵村和斗方山村)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地水域岸线。
行动开展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分两组同时进行。
一组主要负责水面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与整治。具体如下:一是查扣取缔“三无”船只;二是在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地内严禁毒鱼、炸鱼、电鱼以及使用其他禁用的渔具进行捕鱼;三是打击违规网具;四是强化警示威慑。
二组主要负责在水源保护地水域岸线即库区村周边加大水环境保护条例法律法规的宣传,整治违法违规垂钓行为,并做好库区沿线的环境保护工作。具体如下:一是督促各涉库村按照属地村岸线划定禁钓管理范围,范围内沿线设障设卡、设立警示牌、法律法规宣传栏;二是在执法和巡查过程中发现辖区范围内的垂钓人员,应宣传政策并及时劝离;三是巡查过程中清理沿线白色污染垃圾。
连日来,白莲镇执法专班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库区生态保护联合执法行动。此次执法行动中,水上分队和陆地分队相互配合,对白莲河水库及四个库区村(园通庵村、大水桥村、大岭沟村和斗方山村)沿线开展多频次、多时段、多点位的常态化执法,对各类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展开地毯式排查清理。
白莲河示范区执法中心、市公安局白莲河示范区分局、白莲镇综合执法中心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通过执法艇水面巡查、执法车辆岸上巡查等方式打击与整治违法违规垂钓行为。另外,各涉库村按照属地村岸线划定禁钓管理范围,范围内沿线设障设卡、设立警示牌、法律法规宣传栏,巡库员对各自区域进行巡逻,发现辖区范围内的垂钓人员及时劝离并上报给联合执法队伍。各单位部门之间明确目标,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精准打击,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本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执法人员119人次,执法船艇13艘次,车辆15辆次,劝离违规垂钓人员29人、游泳4人,收缴钓鱼竿4根,“三无”船只上岸3条。有效净化了库区水域环境,进一步维护了白莲河库区秩序稳定,全力守护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安全。
下一步,库区生态保护联合执法行动继续扎实推进,为库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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