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2022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受市政府委托,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此次向市人大常委报告内容涉及全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长江大保护情况等三个方面,并对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提出意见。
生态文明建设呈现新气象
2022年以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部署,坚持用“红色精神”推动绿色发展,以规划引领生态、山水涵养生态、“三线” 控制生态、准入守住生态、立法严管生态、问责督查生态、全民共建生态,用环境治理留住绿水青山,用绿色发展赢得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建设呈现新气象。
全市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2022年,全市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2.3%,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2.9%,达到省定考核目标要求。大气环境质量逐步好转,黄冈市区PM2.5为32.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79.2%,重污染天数2天,达到省考核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有效管控,完成省下达51个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任务,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效控制,市区噪声质量总体水平等级为“较好”,10个县市区环境噪声质量总体水平等级为“一般”,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等级为“好”。
“2023年,黄冈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协同推进流域治理“四化同步”。
深化流域共治,
打出综合治理“组合拳”。
科学编制规划。编制《黄冈市流域分区管控目标及重点任务清单》,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库,加强源头防控。提升监管能力。充分利用区块链、大数据、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提升生态环境监管和监测水平。强化考核督办。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和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倒逼责任落实。
坚持联防联控,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围绕“三水”共治,强化“三湖”同治,加强水质断面管控,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和考核机制,不断推进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深入推进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大力开展夏季臭氧污染管控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转化运用,推动黑臭水体治理技术试点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强化“两山”理念,
培育低碳发展“新动能”。
抓好降碳减排工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推进碳交易工作,监督碳排放管理企业按时履约。积极倡导绿色发展理念。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实践活动,促进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
守牢安全底线,
完成问题整改“硬任务”。
着力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推进河湖库长制,抓好长江岸线综合整治,建设长江最美岸线。强力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效推进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落实企业主体与政府监管责任相结合,推动事后应急处置向全过程管控转变。
完善治理体系,
高举绿色发展“指挥棒”。
构建共治机制。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全民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完善监管体制。建立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的自然生态监管制度。拓展融资模式。积极向上争取中央污染防治资金,创新引进社会性和金融资金,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黄冈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请输入验证码